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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06 深市 *ST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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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名家:关于公司重整股价可能向下除权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 名家        公告编号:2025-105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股价可能向下除权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2025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院作出的【(2025)粤破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名家汇重整程序,名家汇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重整计划》,结合公司初步测算情况,预计《重整计划》实施后公司股价存在向下除权调整的风险,具体情况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

  2、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名家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平均价2.17元/股,公司股票按照前述拟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或等于本次重整名家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平均价2.17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3、公司重整计划已获法院批准,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者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18 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价存在向下除权调整的风险

  根据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家汇”)《重整计划》,以名家汇现有总股本695,596,569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约10.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730,000,000股。转增后,名家汇总股本将增至约1,425,596,569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专项用于引进重整投资人及清偿名家汇债务,根据《重整计划》作如下安排:

  1、转增股票中,664,000,000股股票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重整投资人合计支付约1,203,440,000.00元现金。其中:产业投资人按照1.47元/股的价格受让200,000,000股转增股票,支付约294,000,000.00元现金;财务投资人按照1.96元/股的价格受让464,000,000股转增股票,支付约909,440,000.00元现金。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票而支付的资金将用于支付破产费用、清偿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

  2、 转增股票中,剩余66,000,000股股票用于清偿名家汇债务,以股抵债价格为5.8元/股。

  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名家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平均价2.17元/股,公司股票按照前述拟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或等于本次重整名家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平均价2.17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公司经审慎研究后认为,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需结合《重整计划》实际情况对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调整。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重整的财务顾问,为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为反映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影响,重整计划实施后,需结合重整计划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重整财务顾问专项意见,对本次重整新增股份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进行除权调整。鉴于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
份中有大额转增股份用于清偿公司债务,结合公司初步测算情况,预计《重整计划》实施后公司股价存在向下除权调整的风险,具体情况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风险提示

  (一)因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六)项规定及第 10.4.1 条第(九)项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重整计划已获法院批准,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者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18 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