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8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6年1月16日
2、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490万份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人数:49人
4、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6.15元/份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1月16日为首次授予日,向49名激励对象授予490万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6.15元/份。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计605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12%。其中,首次授予490万份,预留授予115万份。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共计49人。
5、行权价格:16.15元/份。
6、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7、行权安排
(1)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和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 20%
权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 30%
权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 50%
权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行权时间安排如下所示:
①若预留股票期权在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各期行权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
②若预留股票期权在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各期行权时间和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 50%
期权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 50%
期权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8、业绩考核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公司层面业绩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7年和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期行权的前提条件之一。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考核年度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6年度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8%
第二个行权期 2027年度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三个行权期 2028年度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注2:若预留股票期权在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考核年度为2027年,第二个行权期考核年度为2028年。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行权比例,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如下所示:
考评结果(S) S≥80 80>S≥70 70>S≥60 S<60
评价标准 A B C D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80% 5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5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方式或邮件方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公示的内容存有异议。2025年12月8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1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司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部分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通过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而不当得利情形。
4、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5、2026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成就情况说明
根据《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需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获授股票期权,不再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拟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50人调整为49人,同时前述1名激励对象因自愿放弃获授股票期权的,董事会将前述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减,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由620万份调整为60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505万份调整为490万份,首次授予比例由81.45%调整为80.99%;预留数量为115万份不变,预留比例由18.55%调整为19.01%。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本次授予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内容一致。
五、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6年1月16日
2、首次授予人数:49人
3、首次授予数量:490万份
4、行权价格:16.15元/份
5、授予股票期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序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 占公司总
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权数量(份) 期权总数的 股本比例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外籍人员
1 JIZU JOHN CHENG 美国 董事、执行总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