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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2

东杰智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1-122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卜文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本公司股份 92,042,42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2.64%)的股东姚
卜文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77,236,78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9.00%)。

    2、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预计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3、姚卜文先生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实施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卜文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姚卜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姚卜文先生持有公司 92,042,425 股股份,占
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22.6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原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卜文先生(持股22.64%),公司副董事长、持股 8.25%的股东梁燕生先生,持股 8.44%股东中合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盛汇峰智能 1 号结构化股权投资私募基金(以下简称“中合盛”)与淄博匠图恒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恒松”)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上述协议,姚卜文先生将向淄博恒松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77,236,782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19.00%);梁燕生先生将向淄博恒松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8,130,187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2.00%);中合盛将向淄博恒松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34,292,971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8.44%)。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2.30 元。若本次交易完成,淄博恒松将实际控制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119,659,940 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比例为 29.44%)对应的表决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淄博恒松,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淄博市财政局。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8月 1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暨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在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方式: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77,236,782
股(占总股本的 19.00%)。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5、减持价格区间: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2.30 元。

    三、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卜文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做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价格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在实施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3、在担任公司的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以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为准)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截止本公告日,姚卜文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姚卜文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自身需求等情形综合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但预计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姚卜文先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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