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0,295,20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10元,本次共募集资金549,999,974.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2,711,076.1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37,288,898.08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410C00065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1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8号)的决定,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0,000.00万元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4,0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4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573,365.3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88,426,634.6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5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410C000227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23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3,164.14万元,募集资金累计使用42,448.04万元(包含发行费用)。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年度,本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0,249.56万元。
该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2024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根据会议决议将募投项目“半导体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一期)”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621.44万元(含待支付募投项目合同尾款、质保款、保证金等款项和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52,697.60万元(包含发行费用),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23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61.96万元,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719.30万元(包含发行费用)。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822.18万元,募集资金累计使用4,541.48万元(包含发行费用),尚未使用的余额为36,576.9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1年1月13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1年1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根据最新的相关规定,公司修订了管理办法,并经2024年1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自募集资金到位即对本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2021年10月公司就“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5月公司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注销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与该募投项目相关募集资金的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项目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2024 年初 2024 年 利息收 2024 年 12 募集资金用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始存储金 度支出金 月 31 日存
额 额 入净额 储余额 途或说明
浦发银行郑州 7620007880 137,201,19 102,495, 1,508,7
分行 1700007968 4.69 560.26 23.80 0 已结项注销
注:该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根据2024年11月13日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将募投项目“半导体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一期)”结项,并于2024年11月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3,621.44万元(含待支付合同尾款、质保款、保证金等款项和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项目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2024 年初 2024 年 利息收 2024 年 12 募集资金用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始存储金 度支出金 月 31 日存
额 额 入净额 储余额 途或说明
中信银行郑州 81111010124 募集资金临
福元路支行 01652369 0 0 0 0 时存放账户
中信银行郑州 超精密高刚
81111010121 291,830,33 23,168,4 5,406,9 274,068,83 度空气主轴
福元路支行 01652396 6.11 42.46 37.49 1.14 研发及产业
化项目
兴业银行航空 超精密高刚
46702010010 95,269,259 5,053,34 1,485,1 91,701,077 度空气主轴
港区支行 0053556 .04 8.21 66.42 .25 研发及产业
化项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力瑞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力瑞弘”)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力瑞弘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均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理财累计收益金额为564.8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元,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本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等的约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84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指出公司存在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披露不规范等问题。
公司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立即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决定书》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的分析研讨,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明确责任,制定整改方案,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并在整改完成后向河南监管局报送了《关于对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