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0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推动产业数据和公共数据的深度融合,更好地挖掘创造数据价值,加速数实融合落地,公司拟与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每日互动”)、济南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大数据集团”)合资成立山东每日思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安全可信且精准匹配高价值应用场景的数据产品和数据解决方案。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2,000 万元,其中由神思电子认缴出资额 900
万元,占比 45%;每日互动认缴出资额 800 万元,占比 40%;济南大数据集团认缴出资额 300
万元,占比 15%。本次交易完成后,合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本次设立合资公司事项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二)对外投资审批程序
公司与济南大数据集团共同受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济南大数据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闫龙回避表决。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每日互动
名称: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566067060H
注册资本:39,217.2757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方毅
公司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荆大路 100 号 1 号楼 808 室
营业期限:2010-12-07 至 9999-09-0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通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每日互动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方毅先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每日互动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济南大数据集团
名称:济南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DGX9WR4D
注册资本:5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英华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街道解放东路 3 号 1501 室
营业期限:2024-04-25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大数据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软件销售;销售代理;软件开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市政设施管理;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商用密码产品销售;5G 通信技术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安全咨询服务;公共安全管理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济南大数据集团控股股东为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06,717.81 万元,净资产 12,481.43 万元,2024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628.20 万元,净利润-1,739.2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济南大数据集团与公司共同受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济南大数据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济南大数据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山东每日思数科技有限公司(拟)
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数字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外包服务:大数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投资金额及出资方式: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2,000 万元,其中由神思电子认缴出资额
900 万元,占比 45%;每日互动认缴出资额 800 万元,占比 40%;济南大数据集团认缴出资
额 300 万元,占比 15%。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上述拟设立的合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信息以工商核准结果为准。
四、拟签署《合资合作协议》主要条款
股东一:济南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二: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三: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股东一、股东二和股东三合称为“股东”。
(一)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2.2.1 股东一、股东二和股东三同意向公司以第 2.2.2 款表格列明的出资方式进行出
资,按照约定的时间将出资额缴付至公司账户。
2.2.2 公司设立后,各股东方认缴的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 出资比 出资日期
(万元) 例
济南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300 15% 分两期出资,第一期自公司注册之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800 40% 日起 30 日内缴纳 50%即 1000 万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900 45% 元,第二期自公司注册之日起五年
内缴足。具体出资期限按 2.3.2
合计 - 2000 100% 条约定执行。
第 2.3 条 出资期限
2.3.2 各股东出资期限:
股东一出资 300 万元,其中第一期出资 150 万元应当于公司注册成立 30 日内实缴到位,
第二期出资 150 万元应当于自公司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实缴到位。
股东二出资 800 万元,其中第一期出资 400 万元应当于公司注册成立 30 日内实缴到位,
第二期出资 400 万元应当自公司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实缴到位。
股东三出资 900 万元,其中第一期出资 450 万元应当于公司注册成立 30 日内实缴到位,
第二期出资 450 万元应当自公司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实缴到位。
(二)公司治理
第 5.1 条 股东会会议
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设立公司前召开首次股东会会议,首次股东会会议由
认缴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股东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董
事会召集,股东会临时会议可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
召开。
第 5.2 条 股东会表决
股东会由公司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召开股东会议,股东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出席股东会会议并行使权利。股东收到会议通知后不出席会议或者不委托他人参加会
议的,视为弃权。股东一同意,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与股东三保持一致行动(即股东一将按
照股东三的意见行使相关股东会决策事项的表决权)。
第 6.1 条 董事会组成
6.1.1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股东一委派 1 名董事;股东二委派 2
名董事;股东三委派 2 名董事。董事任期为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
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6.1.2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股东三委派的董事担任,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担
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 6.2 条 董事会会议
6.2.3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作出决议,重大事项应当经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事项应当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股东一同意,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与股东三保持一致行动(即股东一委派的董事将按照股东三委派的董事的意见行使相关董事会决策事项的表决权)。
第 6.3 条 审计委员会
6.3.1 公司不设监事、监事会,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会计、内部控
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和审查。
6.3.2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由股东一委派的 1 名董事、股东二委派的 1 名董事、
股东三委派 1 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会任命,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
第 6.5 条 总经理及经营层
6.5.1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股东二推荐经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6.5.2 公司设副总经理,根据合资公司具体经营需要聘用,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6.5.3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1 名,由股东三推荐,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
财务经理 1 名,由股东二推荐、总经理决定聘任或解聘。
(三)合资公司的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