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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杭州高新: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4-041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2677号。

  2. 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机构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5793421213

  成立时间:2011年7月18日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3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国海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人员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王国海,合伙人225名;截至2023年末有2,064名注册会计师,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有780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林旺,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项目注册会计师:李唯婕,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业务规模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上市公司2023年报审计675家,收费总额6.63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未受到
刑事处罚,共涉及 50 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林旺以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唯婕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6.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经审批的审计费用共计68.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本次审计费用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致同协商确定。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后,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7、独立性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此次续聘审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结合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天健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3、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2024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4、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5、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续聘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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