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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69 深市 信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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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展: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2-28


  证券代码:300469      证券简称:信息发展    公告编号:2019-021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发展”)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中的1,002,2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16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16年5月1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6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6年6月3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完成了首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6年6月29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6月29日。

  (7)2017年5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7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9)2018年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8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18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19年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2019年2月28日,公司公告了《2018年度业绩快报》,该业绩快报已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出具了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出具了内部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2019年2月2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业绩快报》。

      根据《2018年业绩快报》出具的数据,按照《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定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未达到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将依据公司股东大会的
  授权,按相关程序办理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

      因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2018年7月4日实施
  2017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相应予以调整,同意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由55.7900元/股调整为30.8778元/股。回购注销股份数量由556,800股转增至
  1,002,240股。回购总金额为30,946,966.27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说明如下: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锁

                                          是否满足解锁条件的说明

    期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解锁条件

                                      依据公司2018年度业绩快报,归属于
  第三个解锁期:以2015年扣除非经常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固定基数,2018  43,285,030.01元,其中非经常性损益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和股份支付费用  金额为21,553,965.74元,故归属于上
  影响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60%。(2015市公司股东扣非后净利润为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21,731,064.27元。较2015年上涨未达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336,861.59元)到60%(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故未达
                                      到解锁条件。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项目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4,175,281    19.82%    -1,002,240  23,173,041    19.1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7,818,639      80.18                  97,818,639    80.85%
  三、股份总数    121,993,920      100%      -1,002,240  120,991,680      100%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
响以年报审计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

  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1,002,2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0.8778元/股,回购总金额为30,946,966.27元。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由、数量、价格及截至目前所履行的程序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相关股份注销登记手续,且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