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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53 深市 三鑫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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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鑫医疗: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300453        证券简称:三鑫医疗        公告编号:2025-062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
股份数量为 313,25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522,397,525 股的 0.06%,本次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的人数为 31 人,回购价格为 3.1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资金总额为 985,277.05 元(其中限制性股票回购款为 971,075元,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为 14,202.05 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22,397,525 股减少为 522,084,275
股。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并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2、2024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并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进行核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3、2024 年 7 月 30 日至 2024 年 8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
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公司于 2024 年 8 月9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委托投票权。本激励计划获得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获得授权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5、2024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6、2024 年 9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符合条件的 116 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了 813.565 万股限制

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4 年 8 月 30 日。

  7、2025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
露的相关公告。

  8、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在本次限售期内,有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全部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9 万股予以回购注销;29 名激励对象当期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系数未达 1.0,当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12.325 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合计回购注销 31.325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1、回购价格调整的原因

  根据本激励计划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

  公司已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实施完成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2024 年半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60,000
股后的 519,436,5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1.00 元(含税)人民币
现金,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51,943,654.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实施完成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2024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60,000 股后的 522,237,5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2.00 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104,447,50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已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实施完成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2025 年半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60,000 股后的
522,237,52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1.00 元(含税)人民币现金,
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52,223,752.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1 为股权登记日当天收盘价;P2 为配股价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3)缩股

  P=P0÷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n 为每股的缩股比例(即 1 股股票缩为 n 股股票)。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5)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做调整。

  3、回购价格调整的结果

  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 3.5 元/股,鉴于公司在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已实施完成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和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3.5 元/股调整为 3.1 元/股(不含利息)。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13,250 股,回购价格为 3.1 元/股加上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资金总额为 985,277.05 元(其中限制性股票回购款为 971,075 元,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为 14,202.05 元)。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办理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10 月 1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5]第
520001 号),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为:截至
2025 年 10 月 17 日止,公司已回购 31 名激励对象共计 313,250 股限制性股票,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313,250.00 元 ,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522,084,275.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注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股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22,397,525 股减少为 522,084,275

    股。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

    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162,537,810    31.11%    -313,250      162,224,560    31.07%
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

                359,859,715    68.89%            0      359,859,715    68.93%
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