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8 证券简称:浩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华云智慧能源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华云智慧”)。
2、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高洁芬、邓伟、武汉华中科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科资产”)、华智热工科技(佛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智热工”)共同出资 3,280.00 万元人民币设立目标公司,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1,508.80 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 46.000%;高洁芬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164.00 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 5.000%;邓伟拟以知识产权出资735.154 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 22.413%;华科资产拟以知识产权出资 315.066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 9.606%;华智热工拟以专有技术出资 556.980 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 16.981%。高洁芬系公司现任副总经理,就华云智慧所有事项与公司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系公司在华云智慧所有事项上的一致行动人。本次投资完成后,华云智慧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3、公司本次交易对手方之一高洁芬女士系公司副总经理,本次交易构成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目前处于签署出资协议书阶段,暂未完成工商注册手续,实施过程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近日,公司与高洁芬、邓伟、华科资产、华智热工签订出资协议书,拟共同出资 3,280.00 万元人民币在湖北省武汉市设立目标公司华云智慧能源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主要专注热工科技领域,聚焦火电灵活性与智慧化升级业务,服务能源企业,为客户提供能源领域数字化、智慧化解决方案。
高洁芬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事项属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及关联交易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姓名:高洁芬
(2)性别:女
(3)身份证号码:4223011970********
(4)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留权:否
(5)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核查,截止目前,高洁芬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关联关系说明
高洁芬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其他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1、武汉华中科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9QC1U9W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注册资本:24,300 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吴涛
(5)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 13 号-1 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现代
服务业基地 1 号研发楼 20 层 3 号
(6)成立日期:2021-04-07
(7)经营范围:企业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华中科技大学(100%)
2、邓伟
(1)姓名:邓伟
(2)性别:男
(3)身份证号码:4208811987********
(4)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留权:否
(5)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核查,截止目前,邓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华智热工科技(佛山)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BLHLXR79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3)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李寒剑
(5)住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桃园东路 99 号力合科技产业中心 20 栋 1103
室之一
(6)成立日期:2022-05-16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大气污染治理;对外承包工程;工业设计服务;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风机、风扇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用电
器研发;电子产品销售;电器辅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李寒剑(100.00%)
4、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投资主体华科资产、邓伟、华智热工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云智慧能源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28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程管理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暂定)。(公司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公司登记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股东结构及出资情况: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08.800 46.000% 货币
高洁芬 164.000 5.000% 货币
邓伟 735.154 22.413% 知识产权
华科资产 315.066 9.606% 知识产权
华智热工 556.980 16.981% 专有技术
合计 3,280.000 100.000% /
目标公司拟从事的业务领域基本情况:目标公司拟从事的火电灵活性与智慧化升级业务,是新一代煤电技术应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
任务之一,对落实国家“双碳”战略具有重要意义。2025 年 3 月 26 日,国家发展改
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 年)》,旨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电力转型的决策部署,落实《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 年)》相关要求,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发展,围绕清洁降碳、安全可靠、高效调节、智能运行等方向进一步深化拓展新一代发电技术指标体系,指导现役机组改造升级、新建机组建设运行和新一代发电技术试点示范,并推动新一代发电标准体系建设,更好适应电力系统清洁低碳、灵活智能的发展要求。
在清晰的政策引导与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双重推动下,目标公司所聚焦的“AI赋能灵活智能发电”业务,不仅涵盖机组深度调峰、快速变负荷等当前灵活性技术指标核心内容,还融合数据挖掘、多模态融合诊断、先进预测控制等方法,形成智能控制、预测运维、智慧物联管控等 AI+能源系统解决方案,构建“感知-决策-执行”的闭环智能体系,满足新型电力系统“灵活调节+智能协同”的核心要求,预计将形成持续抢占发电技术升级市场份额的先发优势,迎来较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公司、高洁芬以现金出资
(二)邓伟、华科资产以知识产权出资
邓伟、华科资产本次用于作价出资的知识产权为 8 项发明专利,具体为:(1)一种运用基线漂移量检测原煤水分、挥发分的方法;(2)一种基于尾部 CO 在线检测的锅炉燃烧优化方法及系统;(3)一种检测混煤煤质及配比的方法及系统;(4)一种防高温腐蚀的锅炉风门开度控制方法及系统;(5)一种煤岩显微组分原位识别与快速定量的方法:(6)激光光谱耦合 RFID 射频技术的煤质检测标定装置:(7)一种电站锅炉燃烧方法、装置以及存储介质;(8)灰分测试装置及方法。该 8 项发明专利系华中科技大学邓伟团队研究成果,其所有权属于华中科技大学(以下简称“学校”)。上述专利经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出具京坤评报字[2025]0434
号资产评估报告,认为上述发明专利在基准日 2025 年 3 月 7 日的市场价值评估结论
1,050.220 万元(大写为人民币壹仟零伍拾万元贰仟贰佰元整),各方同意作价1,050.220 万元出资投入目标公司。发明专利出资后,学校除教学科研、非商业使用(以对外技术服务的方式)外,不得利用上述 8 项发明专利从事与目标公司具有竞争性的商业应用。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学校有关决议,学校将1,050.220 万元出资中的 70%即 735.154 万元对应的股权奖励给以邓伟为代表的研发
团队持有,将 1,050.220 万元出资中的 30%即 315.066 万元对应的股权划转给学校独
资设立的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即华科资产)持有。邓伟和华科资产依据学校有关决议,作为上述股权的持股股东签署本协议,各股东方对上述知识产权作价和出资安排无异议。
(三)丙方以无形资产出资
华智热工以专有技术“煤电灵活智能改造全生命周期工程技术”出资,该专有技术系华智热工无形资产,经北京中金浩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出具中金浩
评报字[2025]第 0082 号资产评估报告,认为上述专有技术在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