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一、 《公司章程》 ......3
二、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49
三、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1
四、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66
五、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67
六、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69
七、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70
八、 《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71
九、 《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77
十、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81
十一、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87
十二、 《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87
十三、 《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89
十四、 《公司印章及证照管理制度》 ......92
十五、 《公司非日常经营交易管理制度》 ......94
十六、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97
十七、 《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106
十八、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08
十九、 《公司融资决策制度》 ......112
二十、 《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114
二十一、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119
二十二、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 124
二十三、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 125
二十四、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 127
二十五、 《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 129
二十六、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 130
二十七、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制度》 ...... 132
二十八、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 134
二十九、 《公司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137
三十、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149
三十一、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155
三十二、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159
三十三、 《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160
三十四、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161
三十五、 《公司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 163
三十六、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 164
一、 《公司章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运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作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称“《运作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
程。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 第二条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系依照《公 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 司。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注册登记,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登记,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675416627。 911100007675416627。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 日经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 日经中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20 万股,于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20 万股,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5 年 4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 上市。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
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债务承担责任。
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 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 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 级管理人员。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制造仪器仪表;技术开发;技术推广; 为:仪器仪表制造;传感器的设计、制造、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仪器仪表、软件、 生产、销售与售后服务;差压、压力及温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仪器仪表、软件、 度变送器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与售后计算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 服务;仪器仪表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进出口;仪器仪表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 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
讯设备租赁;出租办公用房。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电子元器件制
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
仪器仪表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
含特种设备);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
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
当具有同等权利。 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 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
明面值。 标明面值。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21243.0013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股,均为普通股。 21243.0013 万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
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
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
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
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