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300444 深市 双杰电气


首页 公告 双杰电气: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双杰电气: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6


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0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首次授予部分尚未归属的706.54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1 月 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 年 1 月 3 日至 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已在内部对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 2024 年 1 月 12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 年 1 月 13 日,公司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
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4 年 1 月 18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4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4 年 1 月 18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394 名激励
对象 1,384.729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4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6、2024 年 11 月 6 日,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7、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4 年 12 月 11 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 20 名
激励对象 180.576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8、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首次授予部分尚未归属的 706.547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激励对象离职

  2024 年度,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39 名激励对
象已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人员合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28.365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次作废失效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394人变更为 355 人。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2 亿元”。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不考虑本期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如有)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净利润未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78.182 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706.547 万股。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就本次作废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还应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