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2 证券简称:润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宁波大容明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合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姜卫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宁波大容明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宁波大容”或“减持主体”)持有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50,031,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0612%,占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3.0683%)。
2、宁波大容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90 日内(即 2025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6 年 1 月 30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宁波大容所持有的不超过 16,343,434 股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00%,不超过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1.0023%)。
公司于近日收到宁波大容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工业园区合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合杰创投”)、姜卫东先生出具的《减持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实施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主体基本情况如下:
序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占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号 户后的总股本比例[注1]
序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占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号 户后的总股本比例[注1]
1 宁波大容 50,031,000 3.0612% 3.0683%
合计 50,031,000 3.0612% 3.0683%
注 1:根据公司目前总股本 1,634,343,573 股扣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3,785,460 股后的总股本 1,630,558,113 股为基数计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二级市场增持股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减持主体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宁波大容所持有的不超过 16,343,434 股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00%(占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1.002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宁波大容所持有的不超过 8,171,717 股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000%(占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501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宁波大容所持有的不超过 8,171,717 股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000%(占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5012%)。若在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90 日内,即 2025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6 年 1 月 30 日。
6、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减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姜卫东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2022 年重大资产重组的承诺
减持主体在公司 2022 年实施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简称“2022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的承诺如下:
“(1)对于本次重组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果本次重组终止或未能实施,自本次重组终止或确定不予实施之日起,前述股份锁定承诺予以解除。
(2)锁定期内,因上市公司配股、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3)上述锁定期安排,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主体在 2022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由于作出限售承诺
等原因而锁定的股份已于 2025 年 8 月 8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减持事项
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2、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承诺
减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姜卫东先生在公司 2015 年 4 月 23 日披露的《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的承诺如下:
(1)宁波大容承诺:如其所持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宁波大容减持公司股份将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3%;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2)姜卫东先生承诺: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姜卫东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减持主体将根据自身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减持主体出具的《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