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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33 深市 蓝思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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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26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在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或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3,623,900,967.30 元 , 母 公 司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为
2,160,205,811.97 元。根据《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
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216,020,581.20 元,加年
初未分配利润 15,255,045,928.14 元,减年初已分配利润 1,482,162,566.40 元,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5,717,068,592.51 元。
  基于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
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因股份回购等导致公司总股本或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同时,为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进一步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及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需求的前提条件下,进行 2025 年中期(2025 年半年度或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上述利润分配前提条件下,决定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分红金额上限为不超过相应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行利润分配的时间节点及次数由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前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二、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登记、备案知情人,并对该等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及内幕交易。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