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0 证券简称:诚益通 公告编号:2021-081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回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诚益通”)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421 号),公司对关注函提及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与分析,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 你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49.76
万元,同比增长 201.28%。请结合 2021 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情况、过往年度第四季度业绩的变动趋势、目前在手订单规模、今年以来市场环境变化和发展趋势等因素,详细说明本次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与解限安排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所设指标及解限安排是否合理;截止目前,公司是否已基本明确 2021 年可实现的业绩,如是,以 2021 年作为考核期是否合理,对 2021 年业绩指标的设置能否达到激励效果,如能,请说明判断依据。
回复:
(一)请结合 2021 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情况、过往年度第四季度业绩的变
动趋势、目前在手订单规模、今年以来市场环境变化和发展趋势等因素,详细说明本次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与解限安排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所设指标及解限安排是否合理;
1、本次激励计划公司 2021 年业绩考核指标
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考核会计年度2021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公司 2020
年的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为 6,038.69 万元,即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需不低于 9,661.90 万元。
2018 年-2021 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季度情况如下表(表 1):
单位:万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合计
2018 1,196.53 3,627.65 1,287.01 4,119.30 10,230.49
2019 1,438.14 2,989.24 985.39 2,726.42 8,139.19
2020 -2,068.20 1,443.40 2,632.81 4,030.69 6,038.69
2021 1,341.20 3,545.84 1,162.71 -- 6,049.76
2、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层面 2021 年业绩考核指标与解除限售安排的确定依据
及合理性
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层面 2021 年业绩考核指标的确定依据为宏观经济环境、
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境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情况
公司 2021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 年 1-9 月公
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6,049.76 万元。前三季度各季度业绩,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如表 1 所示,第三季度相比公司前两季度及去年同期均有所下降,主要由于 2020 年上半年因疫情因素影响,公司人员活动受限,项目实施现场无法如期验收,财务营业收入确认滞后,上半年度净利润亏损,但随着复工复产的推进,公司经营逐渐恢复正常,去年前三季度部分项目的营业收入主要在第三季度确认,导致去年第三季度业绩水平较高。
(2)公司过往年度第四季度业绩的变动趋势
从过往第四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情况来看,如表 1 所示,
2020 年第四季度净利润同比显著增加,也主要因前两季度受疫情影响,收入确认后移所至。公司业绩影响因素主要受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原材料价格等因素影响,过往第四季度业绩无明显变化趋势。
(3)目前在手订单规模情况
公司业务主要分为智能制造板块和康复医疗设备板块。截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智能制造板块业务在手订单为 68,615.04 万元;康复医疗设备板块客户
主。
(4)今年以来市场环境变化和发展趋势
在智能制造板块,公司业务为向医药、生物制品生产企业提供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产品主要包括自动化控制系统、工业软件及智能化装备。今年以来市场环境变化情况较为平稳。未来发展来看,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出台,国家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医药及医疗设备等 9 个产业创新发展,同时深入实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和技术改造专项,鼓励企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强设备更新和新产品规模化应用,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完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2021 年 4 月,工信部颁发《“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加快推动智能制造发展,政策指出:“智能制造作为一项持续演进、迭代提升的系统工程,需要长期坚持,分步实施,到2025年,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达2级及以上的企业超过50%,
重点行业、区域达 3 级及以上的企业分别超过 20%和 15%;到 2035 年,规模以上
制造业企业全面普及数字化,骨干企业基本实现智能转型。”该领域未来市场前景广阔,但随着行业发展进步,下游行业客户实力的不断提升,对产品的要求也相应提高,综合性需求越来越多,市场竞争风险也将加剧。
在康复医疗设备板块,公司主要以全资子公司广州龙之杰科技有限公司为平台开展,龙之杰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康复医疗器械企业,产品覆盖康复评定、康复训练、物理理疗三大领域,应用运动疗法、作业疗法、物理治疗、言语治疗等多种治疗方法,主要包括疼痛、神经、养老、孕产、骨科、运动、临床康复一体化等专科康复领域解决方案。2021 年 6 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把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的意见》,再次强调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加快推动康复医疗发展进程。康复市场下沉政策积极推动中。2021 年 7 月,国家出台《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支持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鼓励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三胎政策及相关配套措施的出台有望促进新生人口逐渐增多,同时随着我国老龄化趋势加剧,以及医疗条件水平提升,该领域未来将持续处于高速发展阶段,随着行业发展,未来竞争也将加剧,对公司综合实力的考验也越发明显。
(5)其他因素
随着全球疫情的持续和加剧,国内疫情自今年国庆以来,逐渐呈现反弹趋势,截止目前,国内多地又出现多例本土感染者,加上天气转冷,以及即将召开的冬季奥运会,疫情影响将导致人员出行管控等不确定因素,因公司智能制造板块业务收入确认模式与项目现场实施进度相关,这种不确定因素将导致业绩的不确定性增加。
3、详细说明本次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与解限安排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所设指标及解限安排是否合理;
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选取净利润增长率,该指标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盈利能力及成长性,指标设定是以当前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经营的客观情况为依据制定,相关指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近三年公司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及按公司层面未来三年业绩考核指标对比如下表(表 2):
单位:万元
归属上市公司 公司层面
股东净利润 考核指标
2018 10,230.49 --
2019 8,139.19 --
2020 6,038.69 --
2021 9,661.91 以公司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2022 12,983.19 以公司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5%;
2023 16,847.95 以公司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79%;
以上指标具有足够的激励效果,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设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一条的规定,所设定指标具有科学合理性。
本次激励计划的解限安排分三期进行解限,为更好的发挥本次股权激励的长期激励效果,使方案更合理、公允,公司对股权激励方案中解限期每年的解限比例进行了调整,第一、第二、第三个解限期比例由 40%、30%、30%,调整为 30%、30%、40%。
(二)截止目前,公司是否已基本明确 2021 年可实现的业绩,如是,以 2021
年作为考核期是否合理,对 2021 年业绩指标的设置能否达到激励效果,如能,请说明判断依据。
2021 年第四季度与全年业绩指标缺口还有 3612.14 万元差距,且目前尚不
能明确可实现该缺口业绩指标。具体判断依据详见本回复“一、(一)”所列影响因素。
综上所述,根据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情况、过往年度第四季度业
绩的变动趋势、目前在手订单规模、今年以来市场环境变化和发展趋势等因素,综合考虑各种预估影响因素,2021 年业绩指标的设置具有激励效果和一定挑战性,对公司竞争力提升有促进作用,能够达到激励效果,具有合理性。
二、《草案》显示,若预留部分股票在 2021 年授予完成,则采用与首次授
予部分一致的业绩考核指标及解限安排;若在 2022 年授予,则考核年度为 2022年、2023 年,业绩考核指标与首次授予部分设置的 2022 年、2023 年指标相同。请详细说明预留部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与解限安排的确定依据,如在 2021年授予完成以 2021 年作为考核期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所设指标及解限安排是否科学、合理,能否达到激励效果,如能,请说明判断依据。
回复:
1、请详细说明预留部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与解限安排的确定依据
预留部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与解限安排的确定,是以公司当前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经营的客观情况为依据制定,详见本回复“一、(一)”所列内容。
2、如在 2021 年授予完成以 2021 年作为考核期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所设指标及解限安排是否科学、合理,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