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6 证券简称:华智数媒 公告编号:2025-061
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票处置过户完成暨
相关股东权益变动的公告
股东吴宏亮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吴宏亮先生的通知,吴宏亮先生持有的公司 2,250 万无限售流通股份,已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孙群峰先生名下,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交易过户情况概述
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吴宏亮先生与孙群峰先生签署了《质
押股票处置协议》,吴宏亮先生将其持有的 2,250 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58%,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以 8.13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孙群峰先生,本次非交易过户金额全部用于偿还股票质押融资本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9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5%以上股东签署
<质押股票处置协议>暨办理非交易过户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二、非交易过户登记情况
公司接到吴宏亮先生通知,上述非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已于 2025 年 9 月 5 日
办理完毕,并取得了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非交易过户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孙群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非交易过户股份性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完成后,孙群峰先生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非交易过户前 本次非交易过户后
股东名 拥有股 拥有股 拥有股份 拥有股
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份表决 份表决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表决权数 份表决
(股) 例(%) 权数量 权比例 (股) 例(%) 量(股) 权比例
(股) (%) (%)
吴宏亮 66,801,311 14.8321 5,305,376 1.1780 44,301,311 9.8364 0 0
孙群峰 0 0 0 0 22,500,000 4.9958 22,500,000 4.9958
三、股东股份质押的情况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本次过 占公司总
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户前所持股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股) 份比例(%) (%)
吴宏亮 否 22,500,000 33.6820 4.9958 2022-08-11 2025-09-05 孙群峰
合计 —— 22,500,000 33.6820 4.9958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吴宏亮先生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况 况
股 本次业务 本次业务 占其 占公司 已质 占已 未质 占未
东 持股数量 持股 办理前质 办理后质 所持 总股本 押股 质押 押股 质押
名 (股) 比例 押股份数 押股份数 股份 比例 份限 股份 份限 股份
称 (%) 量(股) 量(股) 比例 (%) 售和 比例 售和 比例
(%) 冻结、 冻结
标记 数量
数量
吴
宏 44,301,311 9.8364 66,801,311 44,301,311 100.00 9.8364 0 0 0 0
亮
合 44,301,311 9.8364 66,801,311 44,301,311 100.00 9.8364 0 0 0 0
计
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四、本次非交易过户登记完成后,持股 5%以上股东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非交易过户前 本次非交易过户后
股东 拥有股份表 拥有股 拥有股份表 拥有股
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决权数量 份表决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决权数量 份表决
(股) 例(%) (股) 权比例 (股) 例(%) (股) 权比例
(%) (%)
浙江
易通 108,486,875 24.0877 169,982,810 37.7419 108,486,875 24.0877 152,788,186 33.9241
传媒
投资
有限
公司
吴宏 66,801,311 14.8321 5,305,376 1.1780 44,301,311 9.8364 0 0
亮
上述股东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9 月 4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m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浙江易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吴宏亮)》。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非交易过户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的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
2、本次非交易过户的股份均为 2022 年 8 月提供质押担保并完成质押登记手
续,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孙群峰先生在受让股份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六、备查文件
1、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