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300422 深市 博世科


首页 公告 博世科:董事会决议公告

博世科: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24-053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 2025年 4 月 12 日以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
安路 101 号公司 13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玉家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全体董事认真讨论与审议,认为:公司编制《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报告期内任职的独立董事同时提交了2024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 年度经理工作报告》

  全体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经理宋海农先生所作的《2024 年度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4 年度公司经营层落实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生产经营管理、执行公司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全体董事认真讨论与审议,认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容诚审字[2025]230Z014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864,993,050.91 元,母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656,817,468.59 元,按照 2024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0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23,264,677.27 元,母公司年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080,082,145.86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并结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经全体董事认真讨论与审议,拟定如下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24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全体董事认真讨论与审议,认为:2024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报告期内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全体董事认真讨论与审议,认为:《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有效的自我评价。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经全体董事认真讨论与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00 亿元(含到期后续授信),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保理、押汇、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抵押或质押贷款等。最终授信额度、方式及具体内容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业务合作方签署并生效的相关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办理授信、贷款、抵押、质押、还款或额度续期等相关手续,签署
各项文件或协议。上述授信额度及授权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个月止,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业务机构间调整额度,若届时授信额度超过该总额上限,公司将按照单笔授信或借款金额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为发挥公司及子公司市场融资功能,满足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需求,经初步测算,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拟新增为子公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设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7.75 亿元(含续期授信重新提供的担保,下同)。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5.45 亿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2.30 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止,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等以最终签署并生效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调剂,但仅能在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或以下的同类被担保对象间调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属于《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担保事项,具体办理担保业务的相关手续,签署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相关担保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止。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要求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及时披露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认真讨论与审议,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孙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与会非关联董事认真讨论与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同意将部分关联方通过第三方账户向公司提供借款及相关利息支付事项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