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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22 深市 博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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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世科:关于签订EPC项目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6

博世科:关于签订EPC项目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23-066
债券代码:123010          债券简称:博世转债

            广 西 博世科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签订EPC项 目 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及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履行存在因材料价格上涨、政策性调整、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履约风险。

    3、签约合同价(含税)约为人民币17,485.59万元,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一、基本情况概述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
在 中 国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指 定 的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联合体中标EPC项目的公告》,公司与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桂林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桂林市市政综合设计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成为“桂林新区相思江防洪排涝提升工程—五通水厂及配套工程、两江水厂及配套工程、会仙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的中标人。近日,联合体与项目发包人桂林市临桂区城昇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桂林新区相思江防洪排涝提升工程—五通水厂及配套工程、两江水厂及配套工程、会仙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签约合同价(含税)约为人民币17,485.59万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企业名称:桂林市临桂区城昇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新贵

    3、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4、主营业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调查评估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建设工程施工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注册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4-6层01号

    6、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合同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无经营性往来。

    8、履约能力分析:桂林市临桂区城昇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桂林市临桂区财政局下属企业,其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不存在重大风险,具备履行并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订主体

    发包人:桂林市临桂区城昇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1: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单位)

    承包人2: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承包人3:桂林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体成员)

    承包人4:桂林建筑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原桂林市市政综合设计院有限公司)

    (以下统称承包人1、承包人2、承包人3、承包人4为“承包人”)

    (二)合同的主要条款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桂林新区相思江防洪排涝提升工程—五通水厂及配套工程、两江水厂及配套工程、会仙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
(EPC)工程总承包

    (2)工程地点:桂林市临桂区两江镇、五通镇和会仙镇

    (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临发改审字【2023】17号、临发改审字【2023】16号、临发改审字【2023】18号

    (4)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及业主多渠道自筹

    (5)工程内容及规模

    1)五通水厂及配套工程:新建五通镇自来水厂1座,占地15,857.16㎡(按2万m3/d供水规模预留用地),供水规模为1万m3/d,近期土建按1万m3/d建设,设备按5,000m3/d安装。

    2)两江水厂及配套工程:①新建1座自来水厂:总用地面积14,555㎡,新建水厂的供水规模为2.3万m3/d,本次建设规模为1.0万m3/d的近期供水规模。②原两江水厂旧改工程 。

    3)会仙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包括会仙镇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及新增会仙镇区部分污水收集管网。(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6)工程承包范围

    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设计概算确定的条件下,包含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

    2、工期总日历天数

    (1)五通水厂及配套工程: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700日历天。

    (2)两江水厂及配套工程: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700日历天。

    (3)会仙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

    3、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174,855,885.98元。其中:设计费(含税)为人民币1,601,4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为人民币161,503,160.69元,
扬尘防治费(含税)为人民币1,292,025.29元,预备费(含税)为人民币10,459,300.00元。

    (2)合同价格形式

    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工程进度付款支付方式及比例

    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月25日报工程款请款申请,按合格工程、并经发包人、监理人审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最多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含设备购置费)实际合同价的80%。工程结算经财政部门评审中心(或审计部门、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缺陷责任保修金的支付: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后14天内将保修金返回给承包人。缺陷责任保修金的返还,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质量保修责任和应履行的缺陷责任保修义务。

    5、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6、争议解决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因一方违约,造成的对方支出的争议处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及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签订后对公司的影响

    桂林新区相思江防洪排涝提升工程是桂林市“十四五”规划重点推进的综合性治水系统工程,包括 5 大板块 27 个子项。本次公司与联合体中标该项目的子项目,并签订《桂林新区相思江防洪排涝提升工程—五通水厂及配套工程、两江水厂及配套工程、会仙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签约合同价(含税)约 17,485.59 亿元,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升临桂区城市环境和水环境整体质量,保护区域生态环境及城乡供水安全。
    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公司作为牵头人负责本项目 80%的建安工程的施工、
采购工作、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 20%的建安工程的施工、采购工作,其他联合体成员负责项目相关设计工作。依托公司水环境治理核心技术及专利设备,公司在市政环境综合治理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施经验,若该项目顺利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开拓和巩固区域水务业务市场,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风险提示

    合同的履行存在因材料价格上涨、政策性调整、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履约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桂林新区相思江防洪排涝提升工程—五通水厂及配套工程、两江水厂及配套工程、会仙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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