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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19 深市 ST浩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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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浩丰: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ST 浩丰              公告编号:2025—
 021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 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 年 8 月 30 日至 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进行了张贴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 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3 年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23 年 11 月 3 日,公司完成了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期权数量为 2,000.00 万份。

  (六)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浩丰科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七)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北京浩丰创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公司对 2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对应 2023 年考核年度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600.00 万份的注销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

  (八)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一)激励对象发生异动

  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的 22 名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因职务变更为监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2 名激励对象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 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364.00 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三个考核期,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扣非净利润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行权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100%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80%

                          以2022年公司扣非净利润为  以2022年公司扣非净利润为
                2024 年

  第二个行权期            基数,2024 年扣非净利润增  基数,2024 年扣非净利润增
                  度

                          长率不低于 30%            长率不低于 24%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其中“扣非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扣非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及其他激励计划或持股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对公司考核年度损益影响后的值,下同。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因此,公司将对其余 16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注销对应 2024 年考核年度已获
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444.00 万份。

  综上,本次合计需注销 2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808.00 万份。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依据、数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因 6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因公司2024 年度业绩水平未达到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其余 16 名激励对象对应 2024 年考核年度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以上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2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股票期权共计 808.00 万份。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联慧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经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和依据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安排。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等事宜。

    六、备查文件

  1.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