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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丰科技: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再次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9

浩丰科技: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再次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浩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9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再次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浩丰科技”)因筹 划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北京信远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远通”)100%股
 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 金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文件。

    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
 于对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 [2020]第 14 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公司就《重组问询函》所列
 问题进行了认真落实。并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对《重组问询函》有关
 问题的回复(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0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预案(修订稿)》及相关公告文件。

    本次交易的预案披露后,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9 月 19 日、7 月
 20 日、8 月 20 日、9 月 18 日发布了《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
 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2020-052、2020-058、 2020-063、2020-075)。

    2020 年 9 月 29 日,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草案》及相关公告文件。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本次交易的整体进展较为缓慢,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交易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间延期 1 个月(以
下简称“第一次延期”),即延期至 2020 年 11 月 20 日前,并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0 年 10 月 21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
于对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 34 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公司就《重组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落实,但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请,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11 月 4 日、11 月 11 日、11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93、2020-094、2020-097、2020-098)。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再次申请延期回复,预计将延期至 2020 年 11
月 25 日前回复上述《重组问询函》。

    二、延期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原因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7 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董事会在 6 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鉴于本次交易的首次董
事会决议公告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0 日,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公司应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之前发出召开股东大会
的通知。第一次延期后,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11
月 19 日。

    第一次延期后,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交易的有关工作尚在继续推进中。本次申请延期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主要原因如下:


    2020 年 6 月上旬北京新发地发生新冠疫情,标的公司信远通于 2020 年 6 月
14 日至 2020 年 7 月 13 日划归为高风险地区(花乡街道),疫情防控期间,北京
市各地区及相关单位均采取了严格的防疫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及聚集,导致标的公司和中介机构项目组大部分人员无法正常到岗开展工作;同时,北京严格进出京管控,中高风险街乡、新发地市场相关人员禁止出京,导致现场尽职调查工作、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往来款的回函确认、访谈等核查程序无法开展,整体工作无法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

    上述原因对各中介机构的工作造成较大影响,导致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及其他中介机构尽调工作无法有效开展,项目进展较为缓慢,故而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延期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安排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
会、外汇管理局于 2020 年 1 月 31 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 号,该通知明确:

    “(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 1 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 3 次……”。

    据此,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交易股东大会通知再次延期 1 个月
发出,即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20 日前,该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
在此期间,公司将全力配合各中介机构落实相关工作,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及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2、受整体工作进度影响,公司能否在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时限内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及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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