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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电气:关于改选第六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14


证券代码:300407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公告编号:2026-005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选第六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大股东已发生变更,第六届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肖勇先生、张世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拟进行部分非独立董事改选。辞去上述职务后,肖勇先生、张世虎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肖勇先生、张世虎先生原定董事任期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至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日,肖勇先生、张世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肖勇先生、张世虎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工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二大股东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都科技”)提名刘佳先生、冯波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刘佳先生、冯波先生的任职资格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非独立董事变更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肖勇先生、张世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工作认真、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肖勇先生、张世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13 日

附:

  刘佳先生,1983 年生,暨南大学电子商务专业本科毕业,中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第十四届广州市政协委员。现任佳都科技(600728)董事、高级副总裁。兼任广州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顾问,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广州市科技专家库专家、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家、天河区工商联副主席、中山大学 EMBA 课程企业导师及广州大学产业教授等职务。曾获评“广东省首席人工智能官”、“广州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广州市产业高端人才”、“广州金融高级专业人才”等称号。曾任时代新科技项目管理部经理,佳都集团企业发展部高级经理,佳都科技战略管理中心总监、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裁,云从科技(688327)董事,广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广州市新的阶层人士联谊会副会长,《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起草咨询专家等。

  截至本公告日,刘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刘佳先生与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佳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冯波先生,198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正高级经济
师,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管理学博士。2008 年 7 月至 2015 年 2 月,在北
京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工作,历任北京富丰高科技发展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西区开发部部长;北京丰台科技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
年 3 月至 2021 年 2 月,历任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智慧低
碳城市处副处长、智慧城市发展联盟执行秘书长;中心党总支委员、办公室
副主任等。2021 年 2 月至 2022 年 3 月,任世茂服务控股有限公司(HK00873)
副总裁。2022 年 3 月至 2024 年 12 月,任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裁、智能轨交行业部总裁、北区总裁。2024 年 9 月起,担任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015)董事。2024 年 12 月至今,任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728)高级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冯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冯波先生与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冯波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