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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电气: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2

凯发电气: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07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7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依法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2023年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390,449股后的315,810,0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分配股利40,107,875.58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2、本次权益分派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计算如下: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
40,107,875.58 元(含税)=315,810,044 股×0.127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40,107,875.58 元÷318,200,493 股≈0.1260459 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元/股)=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260459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已经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公司以截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股数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派发现金红利1.27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份 2,390,449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2,390,449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3、自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 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390,449 股后的 315,810,0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7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共计分配股利 40,107,875.58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43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4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7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

  根据公司2024年2月7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二路15号

  咨询联系人: 王瑞瑾张磊

  咨询电话:022-60128018

  传真电话:022-60128001-804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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