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5 证券简称:菲利华 公告编号:2026-05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2月24日、2026年2月25日、2026年2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3.05%(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经公司自查,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公司关注到近期市场对电子布及其在电子电路制造领域应用的关注度较高,目前公司研发的超薄石英电子布产品正处于客户端小批量测试及终端客户的认证阶段。公司预计2025年石英电子布的业务收入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比重为5%左右(未经审计),收入占比较小,暂未对公司业绩造成重大影响。石英电子布项目后续还受到客户产品迭代及适配测试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业务合作及订单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存在未来业务推进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基于专业和理性的判断进行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6年2月24日、2026年2月25日、2026年2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3.05%(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询问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家贵、吴学民先生计划在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尚在实施中。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关注到近期市场对电子布及其在电子电路制造领域应用的关注度较高,目前公司研发的超薄石英电子布产品正处于客户端小批量测试及终端客户的认证阶段。公司预计2025年石英电子布的业务收入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比重为5%左右(未经审计),收入占比较小,暂未对公司业绩造成重大影响。石英电子布项目后续还受到客户产品迭代及适配测试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业务合作及订单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存在未来业务推进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基于专业和理性的判断进行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已于2026年1月21日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4),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200万元
—47,200万元,同比增长31.12%—50.22%。截至目前,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修正的情况,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后续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5、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