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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孚通信: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2

天孚通信: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3-084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
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2 名,
具体成员如下:

    1、董事长:邹支农先生

    2、非独立董事:邹支农先生、欧洋女士、王志弘先生、朱松根先生

    3、独立董事:耿慧敏女士、路琳女士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邹支农先生、王志弘先生、路琳女士,由邹支农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委员:耿慧敏女士、路琳女士、朱松根先生,由耿慧敏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委员:路琳女士、耿慧敏女士、欧洋女士,由路琳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路琳女士、耿慧敏女士、王志弘先生,由路琳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具体成员如
下:

    1、监事会主席:王显谋先生

    2、非职工代表监事:王显谋先生、李恒宇先生

    3、职工代表监事:于守妍女士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欧洋女士

    2、副总经理:王志弘先生、陈凯荣先生

    3、财务总监:吴文太先生

    4、董事会秘书:陈凯荣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蒋莉莉女士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
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陈凯荣先生和蒋莉莉女士均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2-66905892


    电子邮箱:zhengquan@tfcsz.com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长江路 695 号

    传真:0512-66256801

    五、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朱国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潘家锋先生和鞠永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ZHOU,ZHIPING 先生和徐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朱国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5,231,7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9220%;潘家锋先生和鞠永富先生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40,500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03%,ZHOU,ZHIPING 先生和徐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上述离任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其股份变动将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履行义务。

    公司对朱国栋先生、潘家锋先生、鞠永富先生、ZHOU,ZHIPING 先生、徐飞
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附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1、邹支农先生,1968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吉林工业大学本科学历,机械设计及制造专业。邹支农于1991年7月进入吉林省四平市鼓风机厂工作,历任技术科工程师、计算机处工程师;1995年7月至2001年9月任四平大众电脑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10月至2004年6月任苏州豪亿数码网络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04年7月2005年6月任苏州工业园区名展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7月,邹支农与朱国栋共同创办了本公司的前身苏州天孚精密陶瓷有限公司,2005年至2018年1月历任本公司(及本公司前身)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2018年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支农先生通过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204,09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5.2459%。邹支农先生为第五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欧洋女士的配偶,夫妇二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支农先生与欧洋女士的女儿邹咏航和儿子邹欣航通过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102,046股,分别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6230%,邹咏航和邹欣航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支农先生、欧洋女士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邹支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邹支农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邹支农先生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2、欧洋女士,1968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历,历史学专业。1991年9月至2001年9月任吉林省四平市教育学院师训文科处讲师;2001年10月至2005年6月任苏州豪亿数码网络有限公司经理;
2005年7月至2011年9月历任苏州天孚精密陶瓷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
理、董事;2011年10月至2018年1月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8年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欧洋女士通过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102,04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6230%。欧洋女士为第五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邹支农先生的配偶,夫妇二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支农先生与欧洋女士的女儿邹咏航和儿子邹欣航通过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102,046股,分别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6230%,邹咏航和邹欣航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支农先生、欧洋女士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欧洋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欧洋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欧洋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3、王志弘先生,1974年10月生,中国台湾居民,圣约翰大学本科学历,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2001年6月至2003年6月任台湾百富臣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制程工程师;2003年7月至2006年5月任台湾富柏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造课长;2006年6月至2007年3月任台湾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造部及管理部经理;
2007年4月至2010年2月任野村精机(上海)有限公司协理,2010年3月至2011年6月任苏州天孚精工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5月至2011年9月任苏州天孚精密陶瓷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志弘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79,49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480%。王志弘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王志弘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4、朱松根先生,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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