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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87 深市 富邦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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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富邦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87          证券简称:富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公司会议的
董事 7 人,实际出席公司会议的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黄巧云先生、叶志彪先生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仁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通讯表决方式逐项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董事会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努力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得到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保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态势。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祖滨先生、关键先生,第三届董事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喻景忠先生,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黄巧云先生、叶志彪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依据公司时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祖滨先生、关键先生,现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喻景忠先生、黄巧云先生、叶志彪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报告,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经核查现任独立董事喻景忠先生、黄巧云先生、叶志彪先生及报告期内离任独立董事李祖滨先生、关键先生在公司的履职情况,结合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各位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喻景忠先生、黄巧云先生、叶志彪先生为关联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总经理 2023 年度认真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决议,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总数 289,057,0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0 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 17,343,421.08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合规有效,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以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的体现了公司 2023 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董事作为利益相关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4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 2024 年度
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王仁宗先生、董事宋功武先生、董事王应宗先生作为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2023 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 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全面展示了公司在股东权益保护、公司规范治理、职工权益保护、安全生产、客户权益、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加强了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供应商、社区、生态等利益相关方与公司之间的理解和联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解决公司发展所需资金,为公司业务的拓展提供资金保障。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 5.50 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每笔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公司与各有关银行正式签署的有关文件为准,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公司及子公司将视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最终确定的授信额度内向有关银行贷款。

  上述综合授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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