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2 证券简称:斯莱克 公告编号:2025-053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9 号)同意注册,2022 年
8 月,公司向 18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46,116,74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
行价格为 18.1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7,479,998.4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5,718,034.66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21,761,963.7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公 W[2022]B091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本次拟置换的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 募集资金累计 募集资金使用
入金额 投入金额 进度
泰安设备产线基地建设项目 25,001.20 25,000.00 12,765.28 51.06%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存在需要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募投项目中包含人员薪酬、 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等支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费用,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的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可操作性较差。
2、为了提高经营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公司部分项目采用集中采购、统一结算的策略,一次集中采购过程中可能同时涉及到募投项目和非募投项目,不适合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需以自有资金先行统一支付。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先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上述募投项目的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五、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将拟以自有资金垫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提交付款申请。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
2、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建立募投项目核算台账,按季度汇总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3、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