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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控科技:关于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6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07


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安控科技        公告编码:2019-181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2016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6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18 年度实际业绩未到达到《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对 132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6 年限制性股票共计 12,150,174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3.2905 元/股,本次回购支付款共计 39,980,147.55 元。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至 944,996,170 股。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实意见。

  2、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召开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和解锁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16年12月15日为授予日,以5.33元/股授予147名激励对象2,029.252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公司新增 2,029.2525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6 年 12 月 26 日。

    4、根据 2017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99,176,6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7,975,299.35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合计转增股本 359,505,987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958,682,632 股。

    鉴于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以下简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实施完毕,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2,029.2525 万股调整为
3,246.8040 万股。

  5、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6 年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实施完毕,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 5.33 元/股调整为 3.31 元/股;董事会认
为公司实施的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符
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同意回购注销 3 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38,208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4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6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
购注销事项于 2018 年 2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毕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958,682,632 股减少至 958,444,424 股。

  7、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3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6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6 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33,696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6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5 日实施完毕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8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58,444,4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1,085,777.33元(含税)。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6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对此事项出具了《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调整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的法律意见书》。鉴于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8 年 7 月 5 日实施完毕,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回购价格由 3.3125 元/股调整为 3.2905 元/股。鉴于上述回购价格的调整,公
司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6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中涉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也将同步调整,即由 3.3125 元/股调整为 3.2905 元/股。

  9、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是四十四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6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的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同意回购注销 6 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64,384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0、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7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6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毕 1,298,080 股限制性股票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958,444,424 股减少至957,146,344 股。

    二、本次回购情况的描述

    1、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鉴于公司 2018 年度实际业绩未到达到《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
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决定对 132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6年限制性股票共计 12,150,174 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7%。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12,150,174 股,回购价格 3.2905 元/
股,本次回购支付款共计 39,980,147.55 元。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至 944,996,170 股。


    3、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支付的回购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比例
                    数量    (%)    增加      减少      数量    (%)

一、限售条件流通  234,704,274  24.52          0  12,150,174 222,554,100    23.55
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222,554,100  23.25          0          0  222,554,100    23.55

股权激励限售股    12,150,174    1.27          0  12,150,174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  722,442,070  75.48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