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股份”或“发行人”)根
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2013年12月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3〕455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2013〕456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
简称“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以及《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
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拟
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
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存在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以下简称“老股转让”) 计划、引
入自主配售,并在网下投资者参与条件、网下配售比例、 网上投资者股票市值
要求、回拨机制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2、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
销商”或“广发证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
读本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10 月 26 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发行人所在行业归属于 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
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22.32 倍(截止 2014年1月13日),请投资者决策时
参考。本次发行价格 18.77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1.33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
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
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
股发行。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份
总数量为 1,547.50 万股,其中新股发行 1,190 万股,老股转让 357.50 万股。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 19,200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
格 18.77 元/股、发行新股 1,190 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22,336.30 万
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 3,070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19,266.30
万元,略高于本次发行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
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不会产生重要影响。按
照老股转让 357.50 万股、18.77 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本次发行中老股转让所
得资金总额为 6,710.275 万元,老股东承担的承销费用为 469.72 万元。特别提
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将不会获得老股转让所得资金。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要提示
1、汇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67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
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14】18 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
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由广
发证券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并拟在深交所
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汇金股份”,申购代码为“300368”,
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
3、本次共公开发行 1,547.50 万股 A 股(包括发行新股和老股转让)。回拨
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万 928.50 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60%;网上
初始发行数量 619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40%。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4年1月9日(周四)完成,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
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
分为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95.57%),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
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
确定本次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8.77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
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21.33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2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2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2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全部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2,130万股。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22,336.30万元,净额为
19,266.30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14年1月6日(周
一)在《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
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
网 , www.cninfo.com.cn ; 中证网,www.cs.com.cn ; 中 国证券网,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
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www.hjjs.com )查询。
6、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初步
询价的配售对象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
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7、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的回拨机制及中止发行情形。
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4年1月15日(T日)15:00截止。申购结束后,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投资者的初步认购倍数决定是否启动
回拨机制。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 50 倍、低于 100 倍(含)的,从网下向
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
(2)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 100 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数量的 40%;
(3)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未超过 50 倍,不启动回拨机制;
(4)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网上初始发行量的,可回拨给网下投资者。
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发
行。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网上初始发行数量,向网下回拨后,网下申购不足
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也将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
并于2014年1月17日(T+2 日,周五)在《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
8、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将剔除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且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
总量的10%,被剔除的申购份额不参与网下配售。剔除最高报价的具体实施情况
及提交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详见本公告“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之
(二)和(五)。剔除后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配售对象家数
为20家,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2,130万股。
(2)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18.77
元/股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
价)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应按初步询价
报价时的有效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查询其有效申购数量。
参与网下申购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必须
在2014年1月15日(T 日)15:00 之前,向主承销商指定邮箱(gfecm@gf.com.cn)
发送《机构投资者参与新股网下询价申购的申请书及承诺函》及产品募集说明
书的扫描件。
参与网下申购的其他投资者(指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
和社保基金以外的网下投资者),必须在 2014年1月15日(T 日)15:00 之前,
向主承销商指定邮箱(gfecm@gf.com.cn)发送《机构(个人)投资者参与新股
网下询价申购的申请书及承诺函》、《基本信息及关联关系核查表(机构/个人)》
(Excel 电子表)及产品募集说明书或投资协议(如有)的扫描件。
邮件发送后请致电主承销商进行确认。
相关表格及文件格式要求可在广发证券官网(www.gf.com.cn)下载。
上述文件原件必须于 2014年1月16日(T+1 日)15:00 以前送达如下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19楼资本市场部(邮编 510075),收
件人:王一琦,联系电话:020-87555888-8345。
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未按时提交上述材料的投资者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及配
售。
(3)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4年1月15日(T日,周三)申购
时间 9:30~15:00,缴款时间 8:30-15:00。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足
额、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
行账户信息表附后(或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清算
与交收-深圳市场-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查询)。参与申购
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本次
网下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368”。
申购资金有效到账时间为 2014年1月15日(T日,周三)当日15:00 之前,
对于配售对象在 T 日规定时间(8︰30-15︰00)以外时间划入的资金,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将认定为无效资金并予以退回。请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注意
资金到账时间。
(4)配售对象应当使用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并应当保证在最终
资金划付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配售对象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
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
配售对象划出申购资金的账户与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资金账户
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无效。多只
新股同日发行时,配售对象出现前述情形的,其全部新股申购无效。
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由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
划拨资金的配售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