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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腾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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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0363          股票简称:博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号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规定,鉴于 4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该 4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6.66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况

    (一)激励计划概述

  1、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

  (1)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 年 6 月 8 日至 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0 年 6 月 19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0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3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后,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24 人调整
为 22 人,授予数量由 103.3 万股调整为 97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
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2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后,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22 人调整
为 21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8.2 万股调整为 57 万股。公
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2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3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3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办理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同意对 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5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

  (1)2021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 年 3 月 2 日至 2021 年 3 月 11 日,公司对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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