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7 证券简称:泰格医药 公告编码(2021)012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在杭州市滨江区聚工路19号8幢19层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小平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报告摘要及2020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2020年度业绩公告详见香港联合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本年度公司总经理认真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公司业绩达到年初制订的目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0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与讨论”部分。公司独立董事曾苏、陈智敏、郑碧筠、杨波与廖启宇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1,749,774,781.5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3,690,772.23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82,986,877.44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53,421,282.24元。
考虑到公司业务持续发展,且主营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利润与经营现金流同步增长,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
公司拟以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0股,按照公司总股本872,483,508股为基数进行测算,现金分红总金额为261,745,052.40元(含税)。
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送红股比例、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9,227.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8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74,977.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7.90%。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财务状况健康。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及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请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0年公司与相关关联人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024.2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叶小平先生、曹晓春女士回避表决。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
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8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2021年度的流动资金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上述事项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以及办理与综合授信额度相关的其他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任一时点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2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554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26.55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A股以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554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将由于上述事项发生变动;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72,483,508股变动至872,466,954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72,483,508元变动至人民币872,466,954元。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章程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A股以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将由于上述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发生变动,公司将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章程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