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8 证券简称:开元教育 公告编号:2024-045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
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公司因实际经营需要,拟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并对《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进行制定、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5000 股,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02,669,692 股变更为 402,624,692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02,669,692 元变更为人民币402,624,692 元。
二、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活动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拟将注册地址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路 172 号”变更为“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匍
园路 20 号聚恒科技园 3 栋 701-710 号房”。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前述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变更事宜,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住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 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月
第五条 路 172 号 湖街道匍园路 20 号聚恒科技园 3
邮政编码:410100 栋 701-710 号房
邮政编码:41000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266.9692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262.46
万元。 92 万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0,266.9692 万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0,262.4692 万
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 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
第五十五条 ······ 出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 ······
章程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
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本章程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提案,股
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 ······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码。 号码;
······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 及表决程序。
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 ······
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和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 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 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和表
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
午 3:00。 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
······ 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
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
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过: 通过:
······ ······
(九)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 (九)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
回其股票在本所上市交易、并决定不 (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
再在交易所交易或者转而申请在其他 撤回其股票在本所上市交易、并决
交易场所交易或者转让; 定不再在交易所交易或者转而申请
(十)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 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者转让;
公司产生重大影响、需要以特别决议 (十一)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
通过的其他事项; 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需要以特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本所其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他规则、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议事 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
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本所其他规则、公司章程或者股东
的事项。 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以特
别决议通过的事项。
前款第 9 项所述提案,除应当经出 前款第九、十项所述提案,除应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之二以上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会议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应当
的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经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事、监
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
第七十九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 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 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包括股东代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
······ 一票表决权。
······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
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各届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 各届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
为: 序为:
······ ······
(二)独立董事由现任董事会、监事 (二)独立董事由现任董事会、监
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股 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
份 1%以上的股东提名; 股份 1%以上的股东提名;
第八十三条 ······ ······
(五)股东应向现任董事会提交其提 (五)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或非职
名的董事、独立董事或非职工监事候 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应向
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由现任董事 现任董事会提交其提名的董事、独
会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董事或 立董事或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简历
者监事任职资格的提交股东大会选 和基本情况,由现任董事会进行资
举; 格审查,经审查符合董事或者监事
······ 任职资格的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