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4 证券简称:津膜科技 公告编码:2025-095
天津膜天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因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也为了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公司综合评估和审慎研究,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天津膜天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聘任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4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7)经审计 2024 年总收入 217,185.5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58,365.07 万元。
(8)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44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 3 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从业人员在中
审众环执业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47 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
处罚 9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纪律处分 6 人次、监管措施 4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马英强,200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起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签署 1 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晓培,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起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签署 0 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拟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奇,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不超过 90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暂定 7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暂定 15 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11 年,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 年不存在公司委托其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也为了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公司综合评估和审慎研究,拟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中审众环。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众环进行了沟通,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对此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 —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
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配合及衔接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议
2025年12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认为其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膜天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