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6-001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为协议双方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后续具体合作情况、实际合作内容及合作项目进展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合作方案以相关各方签署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
2、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亦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合作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协议无后续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合作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大维格”或“公司”)与上海语荻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语荻光电”)就围绕精密光学物镜及系统领域的创新技术和产业发展需求,进行多方面的合作达成一致,拟通过合作研发、同条件下优先采购、扩大投资规模、产业整合、共享行业资源等方式,充分发挥和利用各自优势,建立有效的信息和资源共享机制,进行精诚和紧密的合作,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自主可控能力,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和战略发展目标,为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经共同协商,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项目及金额。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介绍
1、公司名称:上海语荻光电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焦绘民
4、注册资本:669.7996 万人民币
5、住所: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亭卫公路 2288 号 8 幢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学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学仪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及类似交易情况说明:公司与语荻光电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语荻光电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8、履约能力分析:语荻光电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
三、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语荻光电有限公司
苏大维格系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300331,致力于微纳关键技术的创新应用,多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苏大维格主要业务涉及微纳光学防伪及 3D印材、消费电子及显示材料(超薄导光材料、透明柔性导电膜、AR 衍射光波导材料等)、汽车电子材料及高端智能微纳装备,并通过收购进入半导体量检测设备领域。
语荻光电创始股东及核心团队来自于上海光机所,主要从事半导体设备精密光学物镜及组件、卫星激光通信光学系统等产品的设计、开发、制造及销售,主要客户包括部分国内半导体设备、商业卫星等领域的头部公司,受益于半导体国产化趋势,以及商业航天和低轨通信卫星行业的发展,近年来订单规模和销售规模实现了较快增长。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战略合作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作背景、内容及方式
苏大维格是国内微纳制造领域领先的上市公司,主营各类微纳光学产品,并通过收购进入了半导体领域的量检测设备领域,而精密光学物镜及系统是半导体量检测设备的核心部件。上海语荻是国内领先的精密光学物镜及系统生产商,主要涉及半导体设备精密光学物镜及组件、卫星激光通信光学系统等领域。
苏大维格已通过参股方式投资了上海语荻,并约定了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优先并购权等相关权利;未来,双方还将围绕精密光学物镜及系统领域的创新技术和产业发展需求,进行多方面的合作,通过合作研发、同条件下优先采购、扩大投资规模、产业整合、共享行业资源等方式,充分发挥和利用各自优势,建立有效的信息和资源共享机制,进行精诚和紧密的合作,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自主可控能力,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和战略发展目标,为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双方将建立高层不定期会晤制度和具体工作协商沟通机制,研究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商定有关政策,推动合作的实质开展。
第二条 保密
甲乙双方对合作事项及其涉及的相关文件,知悉的任何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管理的方式及方法,技术文档等相关资料及其它信息均应妥善保管,上述文件资料在本协议期间及本协议届满或终止后 5 年内,双方都应持续保密,非经对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但在符合本协议目的下披露予遵守不亚于本协议保密义务的关联企业除外。本协议之签署及内容双方亦应保密。
甲乙双方知悉,本协议之签署并不妨碍任一方既有或后续与第三方进行任何商业或技术开发或合作,但应以不违反本协议之保密义务,且不损害对方利益为前提。
第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协议的任何疑问、分歧、纠纷及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诚信务实”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可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四条 协议的效力及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 3 年。期限届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协议自动延续 1 年。若双方或任何一方,欲在本协议期满后终结本协议,应于协议届满前 1 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自动延续本协议次数最多以两次为限,期限届满如双方继续合作,应另行签署新合同。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语荻光电主营产品为大口径非球面光学镜片及非球面光学系统,主要从事半导体设备精密光学物镜及组件、卫星激光通信光学系统等产品的设计、开发、制造及销售,主要客户包括部分国内半导体设备、商业卫星等领域的头部公司,受益于半导体国产化趋势,以及商业航天和低轨通信卫星行业的发展,近年来订单规模和销售规模实现了较快增长。
公司与语荻光电签署本合作框架协议,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布局,有利于充分发挥双方各自的技术研发、市场资源及产业链优势,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和资源共享机制,进行精诚和紧密的合作,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自主可控能力。
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开展后续合作的框架性文本,不涉及具体金额,亦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合作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协议签订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为协议双方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后续具体合作情况、实际合作内容及合作项目进展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合作方案以相关各方签署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协议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框架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合作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内披露的协议列示如下:
序号 披露日期 主要内容 执行情况
公司与常州维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创始
1 2025 年 9 月 1 日 协议正常履行中
股东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2、本合作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虞樟星于 2025 年 9
月 2 日-2025 年 12 月 1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576,2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9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创投红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
限公司-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
-2025 年 12 月 8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04,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1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变动触及 1%及 5%的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除上述减持情况外,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未发生股份减持情况;未来三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直接持有限售股份不存在即将解除限售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