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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17 深市 珈伟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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珈伟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05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3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珈伟股份”)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8年7月3日、7月4日、7月5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与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8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本次收购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关于现金收购振发新能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同时公司也注意到,相关上述收购资产的信息披露后,近期部分公共媒体对此事做了些报道,个别媒体报道,存在误解,与事实不符。公司自2015年从振发能源并购其子公司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后,振发能源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并购华源新能源后,华源在光伏电站的EPC建设领域与振发能源继续保持合作。公司本次拟收购振发能源集团旗下的光伏电站,全部为早期并网的项目,手续比较完备,且发改委物价局核定的电价较高,属于相对优质的电站且电站总容量为315兆瓦。

    公司本次收购是优化光伏电力业务布局的一项战略举措。随着今年宏观经济和金融环境变化,国家降杠杆措施的逐步实施,与此同时,国家对光伏发电行业的补贴逐步退坡,公司积极应对变化,主动调整光伏电力的业务结构。从稳定上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3
市公司经营,减少EPC业务应收账款风险的角度出发,公司通过与二股东振发能源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收购振发能源集团的部分电站资产。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增加电站发电业务收入和利润占比,同时有利于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电费收入和现金流,优化收入结构,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除上述关于收购资产的情况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