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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意电气: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304        证券简称:云意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7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78,143,718 股
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4,000,000 股后的 874,143,718 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
的股东每 10 股派 0.58 元人民币现金,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874,143,718 股
*0.058 元/股=50,700,335.64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派息(含税)=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10=50,700,335.65 元/878,143,718*10=0.577358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577358 元/股。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78,143,718 股扣除回购证券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
的股份余额 20,330,000 股后的 857,813,718 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9,753,195.64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预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6,330,000 股公司股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由 20,330,000 股减少至 4,00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的原则,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78,143,718股剔除回购证券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股份余额4,000,000股后的 874,143,718 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0,700,335.64 元

  4、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证券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股份余额 4,000,000 股后的 874,143,718.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0.58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22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8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4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4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4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对应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11              徐州云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        01*****013                        李成忠

  3        01*****998                        付红玲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4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4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鉴于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78,143,718 股剔除回购证券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股份余额 4,000,000 股后的 874,143,718 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 0.58 元人民币现金,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每股分红金额,即 874,143,718 股*0.058 元/股=50,700,335.64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派息(含税)=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10=50,700,335.64 元/878,143,718*10=0.577358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577358 元/股。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黄山路 26 号

  咨询联系人:梁超夏伊彤

  咨询电话:0516-83306666

  传真电话:0516-8330666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