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5-086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原因: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改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7月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801
首席合伙人:顾旭芬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尤尼泰振青合伙人数量为42人,注册会计师217人,注册会计师中有3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尤尼泰振青2024年业务收入12,002.4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7,232.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77.47万元。2024年为5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收费674万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信息软件行业等。2024年尤尼泰振青为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客户共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尤尼泰振青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3,136.29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5,9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没有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伏立钲,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工作,2024 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2023 年曾为本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3 家上市公司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东青,202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工作,2025 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2024 年为本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2 家上市公司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洁,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工作,2021 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2025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26 家上市公司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伏立钲、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东青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洁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尤尼泰振青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审计费用招标价格为 20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160 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40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中兴财光华已连续 3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并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拟聘任的尤尼泰振青系通过招标方式遴选产生,经审查,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监管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