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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86 深市 安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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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瑞:安科瑞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20


证券代码:300286          证券简称:安科瑞        公告编号:2026-003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依法实施了回购,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最低限额,根据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安排,公司管理层决定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前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回购报告书》的有关规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30.00元/股调整为29.70元/股;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9.70元/股调整为29.60元/股。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和《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5)。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首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2、公司于2025年6月3日至2026年1月5日期间披露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相关公告,及时履行了股份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以上期间的具体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和《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2025-052、2025-063、2025-066、2025-070、2025-071、2026-001)。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0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3%,最高成交价为28.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5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1,743,12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最低限额8,000万元,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5,000万元。上述情况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09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3%,最高成交价为28.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5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1,743,127.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已超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8,000万元,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5,000万元。上述情况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鉴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已能够满足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公司管理层经慎重考虑决定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前届满。

  四、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实施期间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回购股份方案要求。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91,743,127.00元(不含交易费用),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
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8,000万元,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5,000万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回购股份方案要求。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动,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五、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4,09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3%,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则公司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