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有关规定,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
安森”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061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 19,118,955 股,发行价格为 8.0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54,289,966.85
元,扣除发行费用 6,385,961.29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147,904,005.56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
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验字[2021]第 00015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已经注销,银行对相关账
户进行了结息,公司已将扣除手续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基于 5G+AI 技术的智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基于
5G+AI 技术的智慧矿山大数据管控平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尚
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及银行存款利息,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
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款项后续将由公司自有
资金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募集 调整后募集 实际投入募 差异 差异原因
资金投入 资金投入 集资金总额 金额
基于 5G+AI 技术
的智慧矿山大数 13,216.41 10,000.00 7,600.00 7,135.66 464.34 注 1
据管控平台项目
基于 5G+AI 技术
的智慧城市管理 6,842.10 5,000.00 3,800.00 760.83 3,039.17 注 2
大数据管控平台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 4,500.00 3,390.40 7,163.79 -3,773.39 注 1、注 2
合计 24,558.51 19,500.00 14,790.40 15,060.28 -269.88 -
注 1: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6,864,978.67 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
保金及银行存款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款项后续将由公司自有资金
支付。
注 2:项目终止,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30,868,876.22 元(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
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
19,655,559.00 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重庆梅安森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中喜专审字【2021】第 01095 号)。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基于 5G+AI 技术的智慧矿山大数据管控平台项
目”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结项并进入运营期,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运营期限
较短,尚未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未进行效益测算;“基于 5G+AI 技术的智慧城市管理大数据管控平台项目”已终止实施并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因此无法核算经济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说明
(一)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已将上
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000 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6 个月。
2、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8 个月。
3、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06 日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000 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4、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000 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二)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九、结论
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和公司披露公告文件所载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5 年 3 月 14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总额 14,790.4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060.28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773.39 其中:2021 年度 7,875.28
2022 年度 432.70
2023 年度 596.2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5.51% 2024 年度 6,156.06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