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的时间:2026年2月26日(星期四)15:30开始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年2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3)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年2月26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公司18楼会议室(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路1819号中威大厦)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洋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02,806,028股。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情况如下:
人数(人) 代表股份数(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07 75,549,022 24.9496%
现场投票 2 51,510,042 17.0109%
其中
网络投票 105 24,038,980 7.9387%
2、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如下: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人数(人) 代表股份数(股)
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04 2,015,432 0.6656%
现场投票 0 0 0
其中
网络投票 104 2,015,432 0.6656%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74,829,1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 99.0471%;反对 66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35%;弃权 5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4%。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95,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64.2806%;反对 66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33.1195%;弃权 52,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5999%。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付英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 73,819,6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109%,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86,0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4.1932%。
2.02 选举谢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 73,770,6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461%,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37,0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1.7619%。
2.03 选举宋璇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 73,770,7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462%,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37,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1.7669%。
2.04 选举张培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 73,765,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394%,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32,0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1.5116%。
2.05 选举李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 73,770,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459%,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36,9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1.7572%。
2.06 选举陈海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 73,760,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327%,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6,9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1.2610%。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王慧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 73,780,5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592%,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6,9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2527%。
3.02 选举马朝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 73,780,5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591%,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6,9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2525%。
3.03 选举陈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 73,759,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311%,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5,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1.2006%。
4、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关联股东新乡硅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止 2026 年 2 月 12 日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名称:北京
海厚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新投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壹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孙琳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 23,305,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491%;反对 66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80%;弃权 6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9%。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82,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63.6108%;反对 66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33.1343%;弃权 6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3.254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的宋深海律师和马洪伟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