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68 证券简称:*ST佳沃 公告编号:2026-019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
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自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一)项至第(八)项的任一情形及第10.3.11条第(一)项及第(七)项的任一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0、10.3.7条的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在深交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交所的审核,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事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信永中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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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以上情况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一款第六项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及第10.3.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3月14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3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7,488.43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5,715.83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161,943.2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731.1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1,807.18万元。
三、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3.7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第10.3.11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拟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
《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条第一项至第七项内容如下:“(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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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根据上述规则进行自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上述规则所述的任一情形,符合向深交所申请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二)公司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0条规定“上市公司认为其出现的第9.4条规定的相应情形已消除的,应当及时公告,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拟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正值或者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年审计报告等文件。”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意见》。信永中和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关于对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期非标准审计意见本期为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具体情况请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上述材料,公司符合向深交所申请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因此,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书》,但该申请能否获得深交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向深交所提交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能否获得深交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的申请未被深交所审核同意,则公司股票交易将被终止上市或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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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