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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环境: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5-099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望梅路 1588 号一楼 1 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邬永本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7 人,代表股份 202,493,23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3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193,895,0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7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4 人,代表股份 8,598,1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34%。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王璐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94,196,31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026%。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301,636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80%。

  王璐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武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94,243,00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257%。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348,335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11%。

  武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0,257,6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60%;反对 2,11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46%;弃权 12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5%。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362,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0003%;反对 2,11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995%;弃权 12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02%。

  4、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0,307,6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07%;反对1,86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19%;弃权 31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5%。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412,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5818%;反对 1,86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094%;弃权 31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88%。

  5、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融资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99,625,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36%;反对2,54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87%;弃权 31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7%。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730,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6433%;反对 2,54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422%;弃权 31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4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关于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