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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0

隆华科技: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2021 年 5 月 20 日,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 9:15-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
召开。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66名,代表股份312,231,7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4.1463%。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57名,代表股份
7,262,0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7942%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名,代表股份308,595,3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3.748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0名,代表股份
3,636,4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3977%。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占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11,347,1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99.7167%;反对29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933%;弃权59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19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377,4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87.8188%;反对29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4.0127%;弃权59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8.1685%。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11,347,1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99.7167%;反对29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933%;弃权59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19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377,4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87.8188%;反对29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4.0127%;弃权59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8.1685%。

    3、《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1,347,1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99.7167%;反对29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933%;弃权59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19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377,4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87.8188%;反对29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4.0127%;弃权59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8.1685%。


    4、《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1,347,1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99.7167%;
反对 291,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 0.0933%;弃权 593,2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 0.19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377,4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87.8188%;反对29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4.0127%;弃权59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8.1685%。

  5、《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1,384,3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99.7286%;反对84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27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414,6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88.3311%;反对84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11.66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000%。

    6、《关于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0,581,7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99.4715%;反对1,094,0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3504%;弃权55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1781%。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6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77.2787%;反对1,094,0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15.0651%;弃权55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7.6563%。

    7、《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
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1,903,1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99.8948%;反对29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933%;弃权3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119%。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933,4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
效表决股份95.4751%;反对29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4.0127%;弃权3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5123%。

    8、《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1,384,3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99.7286%;反对84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27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414,6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88.3311%;反对84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11.66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000%。

    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1,985,9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99.9213%;反对24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78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016,2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96.6153%;反对24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3.38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000%。

    10、《关于确定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10.01 董事李占明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114,753,2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99.2670%;反对29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2521%;弃权55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481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414,6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88.3311%;反对29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4.0127%;弃权55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7.6563%。

  关联股东李占明先生、李明强先生、李占强先生、李明卫先生回避表决。

    10.02 董事孙建科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292,585,0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99.7112%;反对29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993%;弃权55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1895%。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414,6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88.3311%;反对29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4.0127%;弃权55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7.6563%。

  关联股东孙建科先生回避表决。

    10.03 董事李江文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310,324,9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99.7277%;反对29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936%;弃权55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1787%。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414,6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88.3311%;反对29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4.0127%;弃权55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7.6563%。

  关联股东李江文先生回避表决。

    10.04 董事李占强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114,753,2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99.2670%;反对29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2521%;弃权55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481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414,6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88.3311%;反对29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4.0127%;弃权55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7.6563%。

  关联股东李占明先生、李明强先生、李占强先生、李明卫先生回避表决。

    10.05 董事李明强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114,753,2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99.2670%;反对29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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