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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61 深市 雅本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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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本化学: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8

雅本化学: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24-019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
                      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毛海峰因个人原因,与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导致其所持有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份不再与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合并计算所致。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毛海峰各自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不变。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毛海峰变更为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

  4、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自然人股东毛海峰先生在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将不减持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雅本化学股份,并将继续遵守其作为雅本化学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所签署的各项承诺,包括但不限于遵守出具的股份限售、避免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事项。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毛海峰签署的《一 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毛海峰因个人原因,退出原一致行动协议,不再作 为原一致行动协议的签署方,与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解除一致行动关
系,不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对一致行动人关系认定的各种情形,亦不再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现公司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情况

  1、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说明

  蔡彤、王卓颖、毛海峰、马立凡、汪新芽于 2014 年 8 月 13 日签署了《一致
行动人协议》,一致同意在持有雅本化学股份期间,对雅本化学的相关事项作出完全一致的决策。其中,蔡彤、王卓颖、毛海峰、马立凡等 4 人共同通过宁波雅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雅本”)间接控制公司,宁波雅本为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一致行动人充分遵守《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相关约定,未发生违约情形。

  2、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友好协商,毛海峰与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毛海峰退出原一致行动协议,其余四方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继续执行原一致行动协议,毛海峰与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不再构成一致行动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毛海峰作为公司的股东,将继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其持有的雅本化学股票,依照其自身的意愿、独立地享有和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履行相关股东义务。

  鉴于此,毛海峰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应继续认定为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即权益变动前,宁波雅本持有公司 257,729,83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75%,为公司控股股东;蔡彤、王卓颖、毛海峰、马立凡合计持有宁波雅本 63.50%的股权。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和毛海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3%、0.28%、0.38%、
6.75%、0.42%。因此,蔡彤、王卓颖、毛海峰、马立凡、汪新芽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 357,484,500 股股份,约占公司股份总数 37.11%。

  本次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后,宁波雅本持有公司 257,729,83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75%,为公司控股股东;蔡彤、王卓颖、马立凡合计持有宁波雅本 50.89%的股权。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仍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3%、0.28%、0.38%、6.75%。因此,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 353,440,800 股股份,约占公司股份总数 36.69%。毛海峰先生个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0.42%(注:以上各股东持股比例的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有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由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毛海峰变更为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

  本次权益变动前,毛海峰因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与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合计持有的权益比例为 37.11%;本次权益变动后,毛海峰持有的权益比例为 0.42%。前述变动情况达到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规定“股东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达到或者超过 5%”的权益变动标准。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毛海峰先生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3、毛海峰先生承诺:(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将不减持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雅本化学股份;(2)将继续遵守其作为雅本化学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所签署的各项承诺,包括但不限于遵守出具的股份限售、避免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事项。

    四、备查文件

  1、蔡彤、王卓颖、毛海峰、马立凡、汪新芽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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