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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应材: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8


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25-016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下午2: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水波先生。

  8、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9、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水波先生主持。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98人,代表股份230,281,9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4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27,515,9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67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2人,代表股份2,765,9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1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3人,代表股份2,766,1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2人,代表股份2,765,9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16%。本次会议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另外,在原现场会议基础上增设通讯方式,采取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为李柏桦、李柏元、厉善君、陈丽萍。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9项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股东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230,166,8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0%;
反对 7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6%;弃权 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51,0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390%;反对 7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76%;弃权 3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34%。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230,158,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4%;
反对 8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9%;弃权 3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2,7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390%;反对 8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24%;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87%。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230,156,6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6%;
反对 9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5%;弃权 3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0,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703%;反对 9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97%;弃权 3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230,141,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0%;
反对 11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9%;弃权 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25,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208%;反对 11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874%;弃权 3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18%。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 230,162,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2%;
反对 8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弃权 3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6,7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836%;反对 8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30%;弃权 3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34%。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230,133,7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6%;
反对 1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2%;弃权 3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17,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24%;反对 1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91%;弃权 3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84%。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230,157,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2%;
反对 9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8%;弃权 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42,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173%;反对9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14%;弃权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13%。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230,092,4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7%;
反对 154,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1%;弃权 3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76,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501%;反对 154,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882%;弃权 3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17%。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230,082,8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5%;
反对 160,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7%;弃权 3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8%。

  其中,中小股东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