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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米康: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7


 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25-084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78 元/股(含),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公司股份融资支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截至 2025 年 11 月 14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指引第 9 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33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根据《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指引第 9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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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038,464 股,占公司截至目前总
股本 440,487,994 股的 0.92%,最高成交价为 15.3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07 元/
股,成交金额为 59,967,867.76 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 2025
年 3 月 28 日-2025 年 4 月 3 日、2025 年 11 月 4 日-2025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实际
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累计已回购的股份 4,038,464 股中的
2,450,000 股,已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非交易过户至“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除上述已非交易过户至“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 2,450,000 股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余 1,588,464 股股票,公司将在未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以有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本次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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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 年 10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部
分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孙屹峥)、《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川发证券基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屹峥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2,024,400 股,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5.00%,以人民币 12.1280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拟转让股份尚未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除上述协议转让外,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时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指引第 9 号》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4,038,464 股,除 2,450,000 股
已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非交易过户至“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
持股计划”外,剩余回购股份 1,588,464 股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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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440,487,994 股为基数,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变动前                    股份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66,891,069      15.19%      71,101,431      16.14%

 无限售条件股份            373,596,925      84.81%      369,386,563      83.86%

    总股本                440,487,994      100.00%      440,487,994    100.00%

    注 1:回购期间因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
171,898 股。

    注 2:上表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除注 1 外,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股本结构变动
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4,038,464 股,除 2,450,000 股
已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非交易过户至“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
持股计划”外,剩余回购股份 1,588,464 股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在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