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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米康: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29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情况;

  3、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4、本公告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通知: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5 年 9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 年 9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9 月 29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2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二路二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菀女士。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21 人,代表股份 91,573,55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0.78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9,188,0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4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8 人,代表股 份 2,385,4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1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9 人,代表股份 3,069,05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683,5
 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5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8 人,
 代表股份 2,385,4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15%。公司董事、董事会 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与会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通知的各项议案进行了 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90,706,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
9.0537%;反对 85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52%;弃权 1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02,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7633%;反对 85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044%;弃权 1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24%。

  本议案表决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 90,686,6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
9.0315%;反对 85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47%;弃权 3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82,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1019%;反对 85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881%;弃权 3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01%。

  本议案表决通过。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 90,696,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
9.0419%;反对 84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43%;弃权 3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91,6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4114%;反对 84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785%;弃权 3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01%。

  本议案表决通过。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 90,690,3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
9.0355%;反对 85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06%;弃权 3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85,8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224%;反对 85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675%;弃权 3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01%。

  本议案表决通过。

  2.0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 90,683,2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
9.0278%;反对 85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06%;弃权 3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78,7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9911%;反对 85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675%;弃权 3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14%。

  本议案表决通过。

  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 90,695,6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
9.0413%;反对 84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21%;弃权 3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91,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951%;反对 84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134%;弃权 3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15%。

  本议案表决通过。

  2.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 90,683,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
9.0276%;反对 85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05%;弃权 3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78,5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9846%;反对 85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642%;弃权 3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12%。

  本议案表决通过。

  2.07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 90,696,3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
9.0421%;反对 8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20%;弃权 3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91,8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4179%;反对 8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101%;弃权 3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20%。

  本议案表决通过。

  2.08 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 90,690,2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
9.0354%;反对 84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55%;弃权 3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85,7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192%;反对 84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