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5-051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
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丰光电”)于 2025 年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因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因
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240,000 股,截至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20 名,可行权数量共 15,881,100 份,实际可
行权期限为 2025 年 6 月 3 日至 2026 年 3 月 20 日止,2025 年 6 月 3 日至 2025 年 8 月 4
日期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式行权 14,007,857 份,截至披露日,公司总股本增加 14,007,857 股。综上,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686,211,103 元变更至
699,978,960 元,公司总股本将由 686,211,103 股变更为 699,978,960 股。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和完善,《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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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增制定《董事、高管离职管理制度》《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并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三、本次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修订和新增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提交股
议案号 议案名称 类型
东会审议
1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 是
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 是
3 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
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
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修订 是
6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
7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
8 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
9 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
10 关于修订《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
11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修订 是
12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
13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 是
14 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修订 是
15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 是
16 关于修订《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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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 是
18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 是
19 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 是
20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修订
21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修订
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
22 修订
议案
23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修订 是
24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修订 是
25 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
26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修订 是
27 关于修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
28 修订
动管理规则》的议案
29 关于新增《董事、高管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新增
30 关于新增《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新增
关于新增《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
31 新增
度》的议案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以及上述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以及章程备案等手续,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相关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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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