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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力达: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4

飞力达: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40          股票简称:飞力达          编号:2020-014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下午15:00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
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黎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赵一飞先生、李林海先生、赵子夜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提交 2019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323,716.04 万元,比去
年同期上升 1.21% ;营业利润为 6,010.93 万元,比去年同期上升 61.28%;利润
总额为 6,073.50 万元,比去年同期上升 34.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126.91 万元,比去年同期上升 111.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19 元/股,同比增加 8.8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1,269,149.89 元,因母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净
利润为负值,故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
分配利润为180,999,864.24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98,537,261.50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下,结合公司 2020 年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需求安排,同时兼顾股东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365,559,7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0 元(含税), 本年度不进行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独立董事对上述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为更好的回报股东,董事会从公司
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发展的需要,不存
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并
同意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 2020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为公司日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公平、公正、公开。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持
续性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董事长沈黎明、副董事长吴有毅、董事姚勤和钱康珉因在关联公司担任
董事、监事职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
意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9.5 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授信银行                                贷款条件        授信额度(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信用            4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信用            22,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信用            12,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信用            15,00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信用            20,000.00

 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信用            12,000.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信用            5,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信用            7,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信用            2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信用            20,0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信用            5,000.0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信用            5,000.00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            5,000.00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信用            7,000.00

  上述授信期限均为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沈黎明先生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2019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随着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根据所处的环境,不断更新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和公司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债务重组>的
通知》(财会〔2019〕9 号)、2017 年 7 月 5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2019 年 9 月 27 日发布
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
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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