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4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
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3 名,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设立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选举其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已经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一)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非独立董事中设职工代表董事 1 名。任期三年,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名单如下(简历详见附件):
1、非独立董事:林洺锋先生、李志先生、武军先生、张晓云女士,其中李志先生为职工代表董事;
2、独立董事:甘耀仁先生(会计专业人士)、杨勇智先生、全智先生;
3、董事长:林洺锋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林洺锋先生(主任委员)、杨勇智先生、张晓云女士
2、审计委员会:甘耀仁先生(主任委员)、武军先生、全智先生
3、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杨勇智先生(主任委员)、张晓云女士、全智先生
以上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甘耀仁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
鉴于公司董事会已完成换届,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决定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总经理:林洺锋先生
2、副总经理:陆晨先生
3、财务负责人:王群斌先生
4、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一帆女士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事前已经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查,其中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已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陈一帆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证券事务代表
聘任易林颖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易林颖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任期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电话:0755-29918999-8197、0755-29918999-8148
传真:0755-29912092
电子邮箱:zmzq@unilumin.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同富裕工业区蚝业路 18 号 B 栋
3 楼
三、第五届董事会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完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华小宁先生、孙玉麟先生、黄启均先生任期届满,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均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小宁先生、孙玉麟先生、黄启均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华小宁先生、孙玉麟先生、黄启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本次换届后,李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但仍在公司任职,李志先生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李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通过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99,228 股,通过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80,000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2 日
附件:简历
一、董事简历
林洺锋先生:中国国籍,1974 年生,EMBA 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
年 10 月至 2009 年 12 月在深圳市洲明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
创始人之一,2009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洺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68,973,4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65%,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志先生:中国国籍,1982 年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 年至 2014 年,李志先生先后担任深圳蓝普科技有限公司华东区域负责人、国内营销中心副总监等职务。2014 年加入洲明科技至今,先后担任华南大区总监、国内营销中心总经理、集团销服体系副总裁,现任洲明科
技集团销服体系总裁。2024 年 1 月 17 日至 2025 年 8 月 12 日,任公司副总经
理。2024 年 2 月 2 日至今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通过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99,228 股,通过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80,000 股。李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武军先生:中国国籍,1968 年生,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2006 年至 2008 年,武军先生在华为公司担任集团财经管理部副总裁。2008
年至 2010 年,任软通动力集团首席财务官。2010 年至 2017 年,先后担任亚信
科技首席财务官、执行副总裁、集团首席执行官。现任软通动力集团数字能源与智算服务集团总裁、软通智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天元汇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北京镭场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九州靖凯(北京)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北京镭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东方数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贝壳控股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 20 日至今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武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晓云女士:中国国籍,1979 年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 年
加入华为,先后从事过研发、销售和营销工作。2012 年至 2015 年,担任华为荣耀首席营销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