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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明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12


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2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3)。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同富裕工业区蚝业路 18 号 B
栋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林洺锋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8 月 5 日,公司总股本为 1,091,107,141
股,扣减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5,006,690 股,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086,100,451 股。

  参与本次股东会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共 8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95,721,8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1029%,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279%。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共计 4 名,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69,078,6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74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1名,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6,643,1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31%。

  (3)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现场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代理人共计 82 名,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6,648,4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36%。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林洺锋先生、武军先生、张晓云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林洺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294,542,63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25,469,21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749%。

  表决结果为当选。

  1.02选举武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294,578,08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25,504,66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80%。

  表决结果为当选。

  1.03选举张晓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294,649,21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25,575,79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749%。

  表决结果为当选。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甘耀仁先生、杨勇智先生、全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甘耀仁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94,985,4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5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5,912,0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368%。

    表决结果为当选。

  2.02选举杨勇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94,879,4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5,806,0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390%。

  表决结果为当选。

  2.03选举全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94,883,5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5,810,0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541%。

  表决结果为当选。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胡莹莹、杨萍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经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投票结果统计表;

  3、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