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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有棵树: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7

ST有棵树: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ST有棵树        公告编号:2024-010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棵树”或“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启动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文件,公司债权人深圳市圆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外,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 2023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8,652.56万元至-19,652.56 万元。如果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相关规定,在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助力公司重回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3 个交易日(2024 年 2 月 23 日、2024 年 2 月 26 日、2024
年 2 月 27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同时,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6 个交易日(2024 年 2 月 20 日、2024 年 2 月 21 日、2024 年 2 月 22 日、2024
年 2 月 23 日、2024 年 2 月 26 日、2024 年 2 月 27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 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近期,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严重资不抵债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同
时申请先行启动预重整程序。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2024 年 2 月 21 日
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2024-005)《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2024-006),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启动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文件,申请人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披露《2023 年度业绩预告》(2024-001),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和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目前申请人向法院提交了预重整及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预重整或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此外,预重整申请被受理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因此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也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启动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文件。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

    4、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此外,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2023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28,652.56 万元至-19,652.56 万元,公司预计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2023 年
年度报告》,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在《2023 年年度报告》中的详细披露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相关规定,如果公司 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在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助力公司重回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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